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乘客为升舱打空姐 不光空姐倒霉连带航班延误近两小时

发布日期:2016-6-13 来源:http://www.jsxsme.com 编辑:http://www.jsxsme.com 阅读: 次

乘客为升舱打空姐,6月12日,太原武宿机场,由太原飞重庆的HU7041航班上,两男子买的是经济舱机票要求升为头等舱,因不能刷卡,没带现金,二人拒绝补费并拒绝回到经济舱,还动手打了女空乘,滑行飞机被迫退回致航班延误。二人被警察带走,飞机延误一个多小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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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时,飞机已经开始滑行,而两名男子越来越激动,隔着一道布帘,坐在经济舱的龙女士都能听见里面激烈的吵闹声,“就听见乒乒乓乓和叫骂声,大家 都站起来看。”为了安全着想,该航班的驾驶人员将已经进入滑行的飞机重新驶回了起始点,并请来了机场公安和保安,即使警察到场,两名男子仍然激动不已,坐 在头等舱内言辞激动。最终,两名男子被警方带下了飞机。在协助警方做完相关调查后,飞机起飞时已经是下午3点20分左右,比原定的起飞时间完了近1个小时 50分钟。

12号下午,重庆晨报-上游新闻记者以乘客身份向太原市机场公安局证实了HU7014航班因纠纷而延误的消息,但事件的具体原因,对方称仍在调查当中。机上肇事严重者可获刑航空公司可要求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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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静升律师事务所钟雨江律师称,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。男子在航空器上无故殴打空乘人员,警方可对其处以罚款和拘留的治安处罚。如果在航空器上造成了危害乘客生命的严重后果,还可能面临刑罚。

重庆嘉能律师事务所吴志香律师认为,此次航班延误并不是由航空公司造成,导致航班延误的主要过错方是两名肇事者。所以,如果后期乘客要求航空公司对航班延误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,航空公司有权要求两名男子作为第三方进行赔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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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2月1日,《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(试行)》实施后,中国航协将定期从民航局获取不文明行为旅客信息,记录信息保存期限为一年至两年,自信息核实之日起计算。

《办法》规定,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是指因扰乱航空运输秩序且已危及航空安全,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,或依据相关法律、法规、民航规章应予以处罚的行为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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